請本系英雄榜上的大家~~ 把握申請時間!!!

 

學校公告公告系統 (pccu.edu.tw) 

 

一、依據「中國文化大學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本校具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及畢業一年內之校友(僅限取得畢業證書方得報考之證照)。

(二)申請人應於取得證照後半年內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但未逾一年,經審查通過後,得視當年度獎勵經費餘額,酌予獎勵或不予獎勵;逾期一年者不予獎勵。

(三)入學前考取之證照及列為畢業門檻之證照,不適用本辦法。語文能力檢定之獎勵則依本校「學生就學獎補助辦法」辦理。

三、證照獎勵級別及獎勵金額:詳如「中國文化大學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第三條說明。

四、審核程序:

(一)符合獎勵資格者,應就本校「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及系/所及學院獎勵辦法擇一提出申請,同一證照之獎勵以申請乙次為限,已獲校內其他相關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若有不實需退回全額獎勵金。

(二)系所初審通過後請將學生申請資料(包括獎勵申請表、收據、證件黏貼表、證照影本)一併送至研究發展處進行複審。

(三)符合獎勵條件之申請案,由研究發展處簽陳校長核定後,辦理後續獎勵金核發作業;必要時得送學術發展委員會審議。

五、申請辦法及相關表格:如附件或至研發處網站>獎勵與補助>獎補助常用表單下載使用。

六、收件日期:112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發展處受理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案至113年5月20日(星期一)止。若逾期提案者將依本辦法第二條(二)說明,符合申請資格者將列入113年度第1學期申請案辦理。

七、聯絡人:研究發展處研評組謝怡萱 分機:19206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