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岡法學基金會
財團法人華岡法學基金會 帳戶:元大銀行中正分行(銀行代號:806;帳號:00168-1000-17810) 會址:10596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81號2樓之2 聯絡人:陳旺聖秘書 0926-096167 電子信箱:hklf.tw@gmail.com
文化大學法律學系自一九六六年創辦以來,王寶輝老師因感於私立大學學費偏高,部分學生負笈求學,家庭負擔沈重,無法專心求學,王老師乃經常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向上,不以成績棄之,更積極濟助清寒學生,於法律系辦公室置放現金,由有需要之同學自行登記取用,以應生活之需,使能順利完成基本學業,俾更進一步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之人才。王老師愛護學子、提攜後進之風範,數十年如一日,嘉惠華岡法律學子,不可勝數,而受助之青年學子,亦皆能感恩惜福,陸續成為社會有用之棟梁。王老師之嘉言懿行,廣為流傳,而為華岡法律人共同之佳話,並深深地影響法岡法律人,為華岡法律人濃厚地師生情誼,奠下深厚的基礎,迄今不墬。 一九八六年,部分畢業系友因受王老師愛心感召,深覺回饋母校為系友無可旁貸之責,乃籌募基金新台幣貳佰陸拾萬元,成立「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系友會」,除提供在校同學及畢業系友獎助學金、急難救助外,更補助母系添購圖書設備、增開課程、出版刊物,以及舉辦各項學術交流活動,使文化大學法律教育更加充實完善,教師學子均因此而受惠。 一九九○年,王老師有鑑於系友會並非法人組織,所募基金尚無獨立帳戶可供永久使用,存取支用耗時費事,不利辦理各項事物,乃倡議成立永久性財團法人,以廣勸募,徵昭公信,並垂諸久遠,爰捐出第九屆系友周俊吉先生主動奉還之在學期間借款新台幣壹拾萬元作為第一筆捐助款,並邀請第一屆系友焦仁和先生登高一呼,旋獲系友熱情支持,刻即募足法定成立基金,爰共同訂定捐助章程,依法向主管機關教育部申請許可設立「財團法人華岡法學基金會」,同年十月十二日獲教育部以台(七九)社五○二七號函許可,十一月十四日完成法人登記(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七十九年度法登字第三一八號)。
為使母系學子得以因應時代潮流,習得最新法律知識,本會出資為母系增開法律最新法域及跨領域學科課程,以利母系學生增廣見聞,並提升母系法學教育水準。
為加強母系學子之國家考試競爭力,本會均與母系於暑假期間,合辦暑期輔導課、勵學營等相關課程,更聘請系上專任師資,於學期中為學生開辦民法、刑法、公法等各科「強學基礎班」及「「強學進階班」等輔導課程。
為提昇母系學術研究環境,本會贊助華岡法粹之出版,供法律專業論文之發表平台。
為提升母系研究生學術研究論文之素質,協助母系辦理華岡青年法學論壇及兩岸青年法學論壇。
贊助母系邀請大陸及其他各國法學教授來台訪問,並舉辦各種研討會及座談會。自2003年起,本會並與母校法學院,於每年8月間與大陸中國法學會、福建省文化經濟交流中心、廈門大學、福州大學、福建省律師協會等機構,共同舉辦「海峽法學論壇」,迄今未曾間斷。
補助母系舉辦各種比賽,如:傑賽普國際法庭模擬比賽、華岡法律服務中心各項活動、球類比賽及法律大會考等活動。
對於母系及研究所之學生,家境清寒者,給予助學貸款之協助,迄今累計貸出八百一十八萬一千五百二十八元整,貸款學生共六十四人。並提供研究生獎助學金,使其得以專注於課業,準備各項國家考試。
第十一屆董事會成員
任期:109.10.12~113.11.11
歷任董事長
第1屆、第2屆 焦仁和 第3屆、第4屆 林信和 第5屆 周俊吉 第6屆 姚思遠 第7屆 呂偉誠 第8屆、第9屆 許惠峰 第10屆 蘇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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