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大一學生必須參與1學期「校園公共服務學習(一)」,且大二以上於在學期間至少應參與1學期「服務學習(二)」,始得畢業(此為畢業門檻之一)。
- 「服務學習(二)」得選擇完成「校園公共服務學習」、「專業課程服務學習」、「學生社團與社區服務學習」任一項服務學習。
- 未完成「校園公共服務學習(一)」者,不得參與大二之後的「服務學習(二)」,須待「校園公共服務學習(一)」完成後為之。
第一階段-校園公共服務學習(一)
第二階段-服務學習(二)
目前學校規劃第二階段之服務學習,共分為三種給同學選擇,同學可擇一完成:
- 修習課程性質為「服務學習」之課程
- 參與社團並參加社區服務學習活動
- 參加校園公共服務學習2一學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