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之教學目標在因應法治建設之需要,培育各種法律專業人才。除必修之專業法律科目外,另增開智慧財產權法規、金融法規、公平交易法、勞工法、中國大陸法制概論、土地法、法院組織法等課程。此外並設立「華岡法律服務中心」推廣法律服務及法律教育。研究所除基礎法學、公法學及訴訟法外。亦著重在兩岸法律問題、智慧財產權法及國際 經貿法制之比較研究。

 

 博士班教育目標

1 培育法律學術研究人才
2 培育國際法律事務專業人才
3 培育兩岸法律事務專業人才
4 培育商事法律專業人才
5 培育爭端解決法律事務人才

 碩士班及學士班教育目標

1. 培育司法專業人才
2. 培育法制公務人才
3. 培育企業法律人才
4. 培育國際法律事務人才
5.養成法律專業倫理

 碩士在職專班教育目標

1. 培育初階法律學術研究人才
2. 精進司法專業能力
3. 精進公務法制能力
4. 精進企業法制能力
5. 精進國際法律事務能力

 

發展計畫

(一)積極整合博士班、碩士班、大學部的學習、研究資源,由博士班學生帶動碩士班學生之研究風氣,並由碩士班學生協助大學部
學生培養讀書學習之風氣,互相支援砥礪,創造完善之研究、學習環境。
(二)積極禮聘優良師資,以加強基礎法學之耕耘工作。
(三)提高國家考試錄取率,加強競爭力。去年已有應屆畢業同學考取律師、司法官雙榜,為本系同學在學習上樹立良好典範。未來
仍將積極鼓勵同學參加國家考試並提高錄取率,以提昇本系在各校法律系中之競爭力,期能爭取更多優秀學子前來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