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學士班入學並完成註冊之新生,
一、獲本校核發菁英入學獎學金者,經審核通過後,分六個學期發放,合計最高發給36萬元。
二、學科能力測驗本系採計科目原始成績達入學當學年度一科頂標及一科前標以上者,
經審核通過後,合計最高發給12萬元;
加計學科能力測驗任一科目原始成績總分達37級分以上,經審核通過後,合計最高發給30萬元。
三、分科測驗本系採計科目原始成績達入學當學年度兩科頂標及一科前標以上者,
經審核通過後,合計最高發給12萬元;
加計分科能力測驗任一科目原始成績達兩科頂標及兩科前標以上,合計最高發給30萬元。
本系碩士班入學並完成註冊之新生,
一、本系學士班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或提前畢業生,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得擇一申請獎學金:
(一) 每學年學業成績之全系(組)同年級排名需達前 20%(以無條件進位計算至個位數)。
(二) 每學年學業成績之全系(組)同年級排名需達前 50%(以無條件進位計算至個位數)且
曾申請本系學士班同學修讀碩士班課程並於該期間有實際修讀本系碩士班課程。
二、非法律學系或他校法律學系畢業,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得擇一申請獎學金:
(一) 每學年學業成績之全系(組)同年級排名需達前 20%(以無條件進位計算至個位數)。
(二) 入學該學年度獲國立大學法律學系相關研究所錄取通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