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1學期 學位論文考試(口試)申請說明

一、申請期間:1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至10月29日(星期四)

※系統僅開放三日,務必留意時間,逾期恕不受理!!

二、學位論文考試期間:115年11月30日 (星期一)至116年1月21日(星期四)

請擇定於上述期間中舉行,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點至下午16點

三、離校時間:116年1月28日(星期四)

116年1月28日前需辦理完畢離校程序,逾時未辦理,造成學籍自行負責。

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本學期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詳細時程請參閱:

115學年度「碩士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考試程序時間表」!!

三、畢業資格檢核:

依照本校博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辦法及本系碩士班研究生修業辦法,須滿足以下畢業門檻,請自行檢核:

1.研撰計畫書已通過系所審查並完成提報教務處

2.學分修畢:30學分

3.通過全球競爭力檢定標準:修畢兩門研究所開授之全英文課程或通過語文考試

4.發表或刊登學術文章:

   完成發表或刊登者,並於學生專區登錄相關資訊

   👉 操作說明可參閱【教學說明】

5.完成本系學術參與要求:

   可於學生專區中的全人學習KPI中確認參與場次!

   101學年度(含)後入學:旁聽1場華岡青年法學論壇+1場研究中心+1場口試
   101學年度前入學:旁聽2場論文口試

上述條件尚未達成者,至遲須於口試前達成,並繳交相關資料證明!

四、申請方式:

1.學生專區:「學生專區」→「申請/報名作業」→「學位論文考試申請」

2.填寫Google表單: 連結於10月中提供

申請口試同學須同步填寫GOOGLE表單,請同學務必提供可聯繫的資料,以利系上佈達口試委員圈選結果及後續注意事項。

學生專區申請及GOOGLE表單填寫均須完成

  • 五、繳交以下資料(紙本):備齊下列資料繳交至系辦,建議各位繳件前先行掃描留檔

1.學位論文口試申請表(須指導教授親簽,所長簽名由系辦統一處理)

2.口試委員推薦表(至少三位,其中一位須為外校委員,助理教授至多一位)

3.旁聽登記表:尚未完成相關旁聽認證,請印製全人學習KPI的畫面以供查驗。

4.研討會發表證明或期刊刊登證明影本:

   無研討會發表證明者,以議程及發表文章之全文為證

   無期刊刊登證明者,以期刊封面及刊登文章全文為證

5.英文門檻切結書(尚未通過者)

6.法律碩士畢業門檻切結書(尚未完成者)

👉 表單下載:「表單下載(含旁聽紀錄表)」

※若以前曾經申請過學位論文考試,致相關資料留存於系辦者,請提供申請學期,以利助教查核資料,若查無相關資料,仍須繳交新紙本資料以供核對。

 

六、繳交方式:★ 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繳交,逾時者不受理 ★ 

  • (一)親送
  •             地點:大賢館三樓法律系辦公室
  •             時間:115年10月27日 至 115年 10月29日 下午15點 前
  •  
  • (二)代轉 
  •            地點:大新館值班助教處
  •            時間:115年10月27日 上午10點 至 115年 10月29日 上午10點前
  • ※ 本學期(115-1學期)開始,大新館於學期中的周三,無安排系辦人力值班,如需代轉者,請自行留意時間!
  • ※ 請於助教值班時間交件,勿交由其他櫃台人員
  • (三)郵寄
  •             掛號寄出(以郵戳為憑)
  •             收件人:中國文化大學 法研所助教 收
  •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華岡路55號 大賢館三樓
  •             電話:02-2861-0511 分機27305
  • 請於信件寄出後一周,來電確認資料是否已送達,避免資料遺失。

 

七、口試前注意事項

1.口試委員會統一請所長圈選,再通知各位學生,約提出申請後2週,若超過三週未收到信件,請再來信或來電確認。

   請自行跟指導教授報告口委圈選結果!!

   系辦不會代為聯繫口試委員

   ※ 與指導教授確認口委聯繫方式,及口委是否有時間能擔任

   ※ 請確認所有畢業門檻完成並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再自行聯繫口委排定口試時間

2.口試日期確定後,請自行借用場地(大新館)

    場地借用連結請點我!!!

    ※建議預約時段提前30分鐘,以利場地佈置及測試設備;結束後,請將教室回覆原樣

3.口試前兩週須繳交:「學位論文考試時間登記表」及 「論文比對聲明書」

   至遲須於12月30(星期三)前繳交登記表!!

4.論文寄交口委:口試論文經指導確認後,務必將論文文本寄交給口委(至遲口試前兩週!),以利口委檢閱。

5.撤銷學位論文考試時間:12月30(星期三)

   ※申請學位論文考試後,如因故無法舉行時,請務必撤銷!

   ※未舉行口試者:未撤銷視為一次不通過

6.如有以下異動請立即通知助教:
   (1)口試委員更換
   (2)論文題目更動

7.論文格式規範:
  (1)引註格式:依系上規定 需參考華岡法粹的格式
  (2)書皮顏色:淺紫色
  (3)其餘格式均由指導教授指導

八、其他

1.學位論文考試最遲可排定於1月21日舉行,惟建議各位研究生預留充足時間進行論文修改及上傳論文檔案,以免因時間不足而影響離校程序之辦理。倘因個人時間安排致無法順利完成離校手續,相關責任請自行承擔。

2.申請後未舉行學位論文考試視為一次不通過,如須撤銷務必於12月30前辦理相關程序。

3.未盡事宜,依本校碩博士學位論文辦法、本系碩士班修業規定辦理

九、聯絡資訊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研究所助教

☎ 電話:02-2861-0511 分機27305
📧 Email: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