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生選修博士班課程,表單開放時間 9/9 (三)即日起 至 9/14 (一)中午12點止 ,碩一及碩二本次均可申請,逾時不候,有興趣之同學,自行留意填表時間,並請先詳閱說明:
1.依本校開課原則規定,自114學年度起博碩課程,不再能合開。
2.為免有碩士生無法修讀到有興趣之課程,將以簽呈方式帶入個別選課清單,並承認為碩士畢業學分。
3.選修之博班課程不可與已選修之碩班課程修課時間重疊,重疊視為放棄修讀博士班課程,不再另行通知,請於截止日期後自行確認課表。
4.碩士生選修博士班課程,如有興趣,請留意系網公告。
5.原則上每學期僅開放一次填報,但為保障碩一新生選課權益,本學期開放第二次申請機會。
6.本次申請:碩一及碩二均可申請。
7.依照教室容納及登記順序,額滿為止。
8.請填google表單:115學年度第1學期 碩士生選修博士班課程(第二次)
9.有疑問,請MAIL至
115學年度第1學期法律系博士班開課課程簡述如下:(詳細資訊請自行於學生專區中確認,學年課須上下學期均有修習,且有及格,才會承認為畢業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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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老師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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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恒志 |
8574 |
中國大陸法制專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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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曜琛 |
F206 |
比較商事法專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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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佳宥 |
M683 |
比較公法專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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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元沂 |
N436 |
永續發展ESG與社會創新法律問題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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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文 |
F208 |
國際暨兩岸法律衝突專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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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復甸 |
F209 |
國際暨兩岸仲裁法專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