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為培植外交及國際法專業人才,鼓勵優秀青年投入國際法研究,以促進外交實務發展,特設置「國際法研究獎」。本(115)年將辦理第六屆,歡迎符合資格之在學學生踴躍申請。
一、申請資格
(一)各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含學士、碩士、博士及進修學生)。
(二)曾修習國際公法或國際海洋法,成績達70分以上(不限修課年度)。
(三)最近一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及不良紀錄。
(四)曾參加英語國際法模擬法庭辯論賽者,得酌予加分。
二、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歷年成績單正本(含採認科目)
(三)在學證明
(四)自傳(含生涯規劃及志向)
(五)國際公法專題報告
(六)推薦函
(七)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三、專題報告撰寫規範
(一)字數:
- 中文:6,000–6,999字
- 英文:4,100–5,100字
(二)評分重點:
包括論述完整性、邏輯性、資料運用、原創性及對學術或外交實務之建議等。
(三)建議主題:
得以國際公法相關議題為主,並鼓勵探討中國對臺之軍事演習、法律戰、灰色地帶行動、臺海地緣政治等議題(不限於此)。
四、申請方式
請備妥上述文件,於 115年6月30日(校內截止日)前 繳交至本系辦公室辦理初審。
本系將擇優薦送外交部進行複審。
五、獎勵方式
本獎項分為「獎學金」及「佳作」:
(一)獎學金(預計3名)
- 第1名:新臺幣4萬元
- 第2名:新臺幣3萬元
- 第3名:新臺幣2萬5千元
(二)佳作:原則3名,頒發獎狀乙紙。
(實際名額及金額將依審查結果調整)
六、其他事項
(一)外交部收件截止日為115年8月14日(以郵戳為憑)。
(二)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