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招募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於110年度暑假期間赴本院工讀,請貴校惠予將本訊息轉知符合資格之學生於民國110年5月21日前報名應徵,請查照。 | ||||
說明 | 一、為提供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之多元化管道,以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貴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暑假期間赴本院工讀,並以家庭清寒或遭變故者為優先考量進用。 二、工讀期間自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月薪新臺幣24,200元整。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5月21日止。 四、檢附報名簡章,意者請填具報名表,並於截止日前送本院文書科辦理。 五、本院承辦人:文書科許曉琪,連絡電話:(02)2831-2321分機567。 |
公布資訊欄
【暑期工讀】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假工讀生 報名簡章(5/21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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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校外工讀及實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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