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為招募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於110年度暑假期間赴本院工讀,請貴校惠予將本訊息轉知符合資格之學生於民國110年5月21日前報名應徵,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供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之多元化管道,以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貴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暑假期間赴本院工讀,並以家庭清寒或遭變故者為優先考量進用。
二、工讀期間自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月薪新臺幣24,200元整。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5月21日止。
四、檢附報名簡章,意者請填具報名表,並於截止日前送本院文書科辦理。
五、本院承辦人:文書科許曉琪,連絡電話:(02)2831-2321分機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