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會為辦理及接受政府委託辦理兩岸事務,亟需招募法務會務人員1,其職稱、職等如下:(一)職稱:科員。(二)職等:第4職等至第5職等。

二、檢附本會徵才類別及資格、條件與應徵方式,受理時間自即曰起至113915日止,歡迎符合本會招募資格者,踴躍參與。

三、徵才相關資料,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