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徵才】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助理級)專案研究人員」公開甄選啟事,詳情請見網址。

壹、 人員區分:臨時人員
貳、 職  稱:(助理級)專案研究人員1名
參、 職  系:無
肆、 名  額:正取共1名;候補若干名
伍、 性  別:不拘
陸、 工作地點: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第二辦公室
柒、 上網期間:即日起至112年1月30日(一)17時30分
捌、 資格條件與工作項目
一、 資格條件:
(一) 學歷要求:取得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所)、犯罪防治學系(所)、行為科學或其他社會科學類學系(所)畢業,具學(碩)士以上之學歷(擇一俱備即可)。
(二) 其他技能要求與特質:
1. 基本電腦文書處理。
2. 工作態度誠實負責、積極進取。
3. 具良好的團隊意識與協調能力。
二、 工作項目:
(一) 國內外文獻檢索、閱讀及摘要。
(二) 協助研究團隊之文獻整理、資料分析與報告撰寫。
(三) 經交辦之學術與行政庶務。
三、 契約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
四、 待遇:
(一) 起薪:
1. 具學士學位者,新台幣33,769至35,433元。
2. 具碩士學位以上者,新台幣38,626至40,508元。
3. 應徵者於正式錄取後,將於上述範圍內依專業證照、能力與相關工作資歷進行敘薪。
(二) 年終獎金最高1.5個月(依年終考核及在職時間計算)。
(三) 除契約之特別約定外,其餘權益依勞動關係之相關法令辦理。
玖、 應徵文件
一、 應備文件
(一) 請參照附件履歷表格式填寫,並貼妥近三個月之個人照。
(二) 自傳:內容務請敘明具備何種學術專長與操作經驗,並親筆簽名。
(三)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掃描檔:
1. 如係外國學歷,宜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未經此驗證者,本學院得視需求,參照《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查證。若查證完成前甄選程序已結束,由應徵者自行承受風險。
2. 如係中國大陸地區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中華民國教育部採認。
(四) 其他可資證明足以勝任本職務之相關資料。
(五) 加分條件(非必要文件):
1. 可提出相關學歷成績單或修習、操作學術研究方法(如質性研究或量化研究)經驗證明者,尤佳。
2. 語言能力證明影本掃描檔:如可提出相當於全民英檢之英語檢定或其他外國語能力證明者,尤佳。
3. 可提出與學術研究相關之作品、學位論文、研究計畫參與證明、學術榮譽獎項者,尤佳。
二、 送件方式:
(一) 僅收電子郵件,請寄到: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二) 請將所有文件合併製成1個PDF檔。
(三) 電子郵件標題請設定為「應徵助理級專案研究人員-個人姓名」。
三、 收件截止日:112年1月30日(一)17時30分截止。
四、 其他相關規定:
(一) 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掃描檔,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 應徵者若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所列情事(機關首長或機關內各級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予進用。
(四)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8.11.13局力字第09800302731號函,本次甄選不進用中國大陸、港、澳地區人民。
拾、面試
一、 文件齊備且學經歷符合本學院之需求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安排面試者,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二、 面試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後現場發還。
三、 參加面試者請準備5分鐘內的自我介紹,說明求職動機、能力概述、與本職缺相關之工作經驗、對工作的期許。
四、 請針對自身學術相關作品,或有興趣之研究議題準備5分鐘以內的PPT檔案,並於面試日進行簡報(PPT檔案請於面試日前一天17時前,寄至許助理研究員電子信箱)。
拾壹、甄選結果與錄取
一、 本職缺正取計1名,由本學院通知報到及簽約。
二、 本學院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 甄選結果於奉核後將公告於本學院網頁,請應徵者自行留意網頁公告內容;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拾貳、聯絡方式
一、 如有報名、甄選方面疑問,歡迎來信詢問,請洽下述信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許助理研究員。
二、 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問題,請洽(02)2733-1047分機1713,顧研究員。

 

訊息網址請參照:【人事公告】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助理級)專案研究人員」公開甄選啟事-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 (moj.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