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截止時間:115年10月8日(四)16:00前!!

二、申請方式:請備妥申請資料,於期限前繳交至法律學系系辦公室(大新館不受理)。

三、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及相關規定,詳見附件說明。

四、審查結果:審查完成後,僅通知申請人審查結果,恕不另行提供審查理由。

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同學依限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