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計畫內容重點概述如下徵選及獎勵方式:依本院公告期間受理報名,並評選出得獎作品 ,依名次頒發獎金(得獎獎項名額得部分或全部從缺):首選:1名,頒發獎狀、獎金新臺幣30萬元。佳作:3名,頒發獎狀、每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合計新臺幣6萬元。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5月29日止。劇本評選作業採2階段審查:初審:由本院工作小組就參選者資格、作品格式、應具條件及報名文件等進行書面審查,並召開會議,就初審結果提請評選小組認可。決審:由本院評選小組就進入決審之參選者作品進行評選。劇本評選基準:劇本結構、內容具完整性、創新性,占百分之30。劇情設定符合法律規範與現行實務運作,占百分之50。劇本具可拍性,占百分之20。得獎名單公布:將於114年7月4日前公布得獎名單。
(一)徵選及獎勵方式:依本院公告期間受理報名,並評選出得獎作品 ,依名次頒發獎金(得獎獎項名額得部分或全部從缺):首選:1名,頒發獎狀、獎金新臺幣30萬元。佳作:3名,頒發獎狀、每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合計新臺幣6萬元。
1、首選:1名,頒發獎狀、獎金新臺幣30萬元。
2、佳作:3名,頒發獎狀、每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合計新臺幣6萬元。
(二)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5月29日止。
(三)劇本評選作業採2階段審查:初審:由本院工作小組就參選者資格、作品格式、應具條件及報名文件等進行書面審查,並召開會議,就初審結果提請評選小組認可。決審:由本院評選小組就進入決審之參選者作品進行評選。
1、初審:由本院工作小組就參選者資格、作品格式、應具條件及報名文件等進行書面審查,並召開會議,就初審結果提請評選小組認可。
2、決審:由本院評選小組就進入決審之參選者作品進行評選。
(四)劇本評選基準:劇本結構、內容具完整性、創新性,占百分之30。劇情設定符合法律規範與現行實務運作,占百分之50。劇本具可拍性,占百分之20。
1、劇本結構、內容具完整性、創新性,占百分之30。
2、劇情設定符合法律規範與現行實務運作,占百分之50。
3、劇本具可拍性,占百分之20。
(五)得獎名單公布:將於114年7月4日前公布得獎名單。
二、檢送旨揭計畫、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各1份,本活動之相關資訊並已公布於本院外網國民法官專區之重要訊息項下(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2371-5.html),請協助轉知學生、所屬及會員踴躍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