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律文教基金會為推廣法律人之國際觀,鼓勵超國界法之研究探討與論文發表,設超國界法論文徵選與獎勵辦法

詳細說明

請參考 理律文教基金會 公告網頁  超國界法學議題研究案獎勵辦法 – 理律文教基金會 (leeandli.org)

 

1. 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鑒於目前法律活動鮮有不超越國界限制者,包含涉外因素的議題成為法律工作者必須關切的重點,在專業人才的養成過程中,建立超國界法律思維,將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外國法、內國法均置於同一平台上為思考,強化國際觀與解決超國界問題的知識和能力,已是刻不容緩,因而鼓勵大學法學院學生強化超國界法學議題之研究,提升研究方法之學習,以因應本世紀在全球化與數據化浪潮襲捲下的法治發展需求,為此特訂定本辦法。

2. 本辦法獎勵超國界法學議題研究論文應以中文或英文撰寫,本文以一萬五千字以上、二萬五千字以下為度,限學生申請人專為本申請所撰寫之論文,以落實獎勵研究與學習之旨,不得使用為其他目的撰寫或改寫之論文或一稿多用(包括學位論文)。經本會審查獲得獎助者,如擬增修供其他獎助或用途(包括學位論文),應通知本會審酌處理。

3. 本辦法獎勵超國界法學議題研究,同一研究案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研究案為限;指導教授每年度以指導二研究案為限。學生申請人及指導教授之基本資格如下:

1. 學生:本國大學法學院具正式學籍之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或以法律為雙主修之學生(包括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但推廣部、在職班、學士後/進修部學生除外),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者。

2. 指導教授:本國大學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對學生申請人研究主題具學術專長與論述者。

4. 學生申請人應依本會之規定在當年十月三十一日前提出下列文件申請,以電子檔寄至本會: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電子郵件未到達或逾時,或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而未於期限前完成補正者,不予受理。
(一) 超國界法學議題研究案申請書。
(二) 指導教授評估意見。
(三) 指導教授個人資料(含近十年著作目錄)。
(四) 學生申請人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與歷年成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