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物櫃退費事宜

使用期限:至2026年6月10日 下午兩點前  (本學期為16+2自主學習周,依教務處公告行事曆)

請同學於使用期限屆滿前,移清所有私人物品並完成保證金退費

使用期滿仍滯留置物櫃內之物品,一律視為廢棄物品處理,並沒入300元保證金轉作本系課後班(強學基礎班/進階班)經費使用

若有相關問題請務必先參閱修訂後「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置物櫃管理規則」,或洽系辦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