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修模組
一. 自113學年度起入學之本系大學部學生(含轉學生),應於三年級上學期辦理選修模組分發。
二. 本系大學部選修模組依就業方向開設三個模組
(一) 企業法務模組,就業方向:一般企業法務。
(二) 金融法務法遵模組,就業方向:金融機構法務/法遵。
(三) 法律公職模組,就業方向:法律類國家考試。
三. 寒轉生轉入三年級時,應於註冊報到時,依各選修模組當下所剩可分發名額,選定模組。
四. 各選修模組可供分發名額,依每學年三年級學生人數進行調整並應於公告辦理時間時一併公告。
五. 選填人數超過可供分發名額,各組採計科目如下
(一) 企業法務模組,採計:民法總則、公司法(一)。
(二) 金融法務法遵模組,採計:民法總則、公司法(一)。
(三) 法律公職模組,採計:刑法總則、行政法。
六. 其他規定,請詳閱本系選修模組分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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