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 注意事項

一、「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1)」為學期必修科目,不計學分,以原系修習為原則。

二、「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選修」為每學期 2 學分之選修科目,本系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 。
三、105 學年度(含)前入學學生之重、補修生(含轉學生),原應修習「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 國際情勢」改修習「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1) 」。
四、男生選修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可辦理折減常備兵役役期每上課 8小時折減乙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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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83 年次後出生之男生,可於大一第一學期起,依當年公告期間親自向戶籍所在地兵役課,
       提出接受「暑期軍事訓練」申請。在校期間修習之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天數,
       統一於第二階段專長訓練時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