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

※必修科目表修正-三組皆刪除必選課程規定

1.總畢業學分數為136學分,由必修學分91學分+自選學分45學分組成(外系學分承認上限未變更)

2.:畢業前需至少參與一次本系所舉辦之大型會考(大會考、聯合學力測 驗),並全程到考

3.三.四年級部分課程上課地點為大新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