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選課】113學年度第2學期選課相關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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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20人選課課程,將於選課結束後進行關課,
關課後不會將同學加入其他班級,如有畢業或修課需求,請於開放選課期間自行調整
- 一、 不辦理實體選課說明會,選課說明及注意事項已置於公告下方(請拉到最下方),
- 如有疑義,請電洽或親至系辦公室詢問。
- 二、「第一階段選課」:12月16日-12月23日。(分年級選課,最後一日不分年級)
- 具優先選課權身份者,每日上午9時至隔日上午7時。
- 未具優先選課權身份者,每日下午13時至隔日上午7時。
- 本階段選課結果查詢,114年01月02日。
- 三、「第二階段選課」:114年02月17日上午9時~2月24日上午7時。(不分年級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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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分超修、不足、課程衝堂的學生,請於選課階段自行加退選課程。
2. 下學期辦理休學者,無法申請暑修。
3. 請自行至學生專區確認是否有未繳清之費用,以免影響選課權益。
四、 提醒注意事項
1. 保險法及國際私法上課地點移至大新館(113學年度起)
2. 校本部及大新館課程請自行注意課程時間及交通時間(依問卷調查-大新館原則上維持八點開始排課)
3. 依學校開課原則,大學部各班選課人數上限75人,選課人數下限為20人,例外調整情形如第四點說明。
4. 本系各組取消必選課程,回朔至109學年度起入學新生皆適用。(畢業學分136學分)
5. 法律學系一年級專業課程,每學年度第一階段選課,皆不開放同學選課。
6. 法律學系二至四年級專業課程,每學期第一階段選課,僅開放本系及雙主修同學選課。
7. 未依規定進行選課,皆不另行個別通知(公告系網),將逕行通知教務處退課。
8. 請自行注意學年課與下學期學期課衝突問題,系上不接受任何理由更換學年課班級。
(例外:該學年度同課程同授課老師可以自行更換)
五、教務處提醒注意事項:
1.通識課程滿10學分(不含1101課程),因修錯通識領域、或需補修電腦課程、歷史課程:第1階段欲辦理加選通識課程,
請於該身份的選課時間、持「選課更正申請表」至大恩館10樓教務組辦理。
(第1階段未辦理者,可於第2階段自行網路加選有剩餘名額之通識課程)
2.倫理課程需重補修之學生,請於該身分的選課時間,持「倫理課程加退選/重補修申請表」至大恩館10樓教務組辦理。
3.跨域專長需重補修之學生,僅需修習未通過的課程,無需整個跨域專長重修。
4.轉學生第一學期及延畢生不會帶入任何課檔(必修.選修.學年課.學期課),上下學期皆需自行選課。
5.部分課程有限定選課條件,建議於選課前先進行查詢,查詢路徑為:選課系統→(下方)選課須知→(左上2)限定選課條件列表。
6.尚缺畢業學分或畢業門檻的大學部延畢學生,(不會進行勒令休學)需自行申請休學並辦理完成,未辦理學籍年限會持續計算。
法律學系選課規定:
https://law.pccu.edu.tw/undergraduate/curriculums/xuan-ke/zhong-guo-wen-hua-da-xue-fa-lu
選課須知:
https://ap2.pccu.edu.tw/pccupost/post/content.asp?Num=202412210231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