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學期
- 請碩士班同學於113年11月15日-11月29日期間,繳交研撰計畫書(論文大綱) 請郵寄至校本部法律系或是繳至大新館法律系助教收!!!
1. 每學期研撰計畫繳交日期為5月或11月,請同學依照附件內格式,繳交:
A. 指導教授同意書(紙本)1份
B. 研撰計畫書(紙本)5份 (五份含指導教授在封面空白處簽名的一份)
C. 研撰計畫書電子檔(請EMAIL至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 研撰計畫書採匿名審查,計畫書不論紙本或電子檔 請勿書寫個資
來信時主旨請寫 :提交113-1學期研撰計畫書(姓名OOO),匿名電子檔則隨email夾帶附件
其他個人資料請填寫GOOGLE表單,謝謝 113-1學期 研撰計畫書申請 (google.com)
2. 紙本請同學繳交至系辦/大新館或掛號郵寄轉交法研所助教。
3.論文送審字數約一萬二至一萬五千字(不包括參考文獻)
4. 若有任何問題,請撥電至 (28610511分機27305)
審查結果通過者,方得進行校定繳交研撰計畫書程序(含提交學術倫理通過證明),校定研撰計畫書繳交時間按各學年度教務處公告時程辦理(通常為次學期開學第一周)。
審查時間至少一個月(寒假前公告),審查結果通過與否,皆會寄信通知。
* 未通過研究所審查程序者,不得進行校定繳交程序。
研究計畫應該問題概念清楚,文獻探討深入、研究方式妥適、掌握資料來源
交給所上的研撰計畫書內容建議有下列參考,請再與指導教授討論確認:
(1)前言(背景說明) : 研究動機、研究目的
(2)研究方法(架構)
(3)論文大綱說明(各章節安排及說明)
(4)預期結果或限制
(5)參考文獻(近期3-5年內為主)
(6)研撰計畫時程(甘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