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修模組分發志願說明及注意事項】

 

一、自113學年度起入學之本系大學部學生(含轉學生),應於三年級上學期辦理選修模組分發。
 
二、本系大學部選修模組依就業方向開設三個模組
        (一) 企業法務模組,就業方向:一般企業法務。
        (二) 金融法務法遵模組,就業方向:金融機構法務/法遵。
        (三) 法律公職模組,就業方向:法律類國家考試。
 
三、模組課程固定開課於週一、二,第6至10節(1310-1800),模組課程將依年級及學期帶入
        課表,各模組課程如下
模組 3年級下學期 4年級上學期 4年級下學期
企業法務模組 個人資料保護法
消費者保護法
勞動法
智慧財產權法
契約審閱及寫作實務
強制執行實務
金融法務法遵模組 票據法
銀行法
非訟事件法
企業犯罪與刑事法遵
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
金融控股公司法
法律公職模組 公法各論:立法程序與技術
公法各論:地方制度法
民事法案例演練
移民及戶政法規
稅務法規
公務員法
 
四、各模組115學年度名額、採計科目及採計方式如下
模組 班數 名額 採計科目一 採計科目二 採計方式
企業法務模組 2班 108 民法總則 公司法(一) 各科各學期學期成績加總/3
金融法務法遵模組 1班 45 民法總則 公司法(一) 各科各學期學期成績加總/3
法律公職模組 1班 47 刑法總則 行政法 各科各學期學期成績加總/4
 
五、所有同學皆須填寫分發志願表,依個人意願填寫順序(三組皆應排序),如遇選填人數超過
        該模組可供分發名額時,依各組採計方式所得分數由高至低進行排序,依序分發。
 
六、未於公告期間填寫分發志願表辦理分發者,由系主任依各選修模組剩於可供分發名額逕行
        分發。
 
七、115學年度選修模組志願表填寫時間115年11月02日至06日中午12點止,表單採學生專區-電
        子問卷進行填寫,限本學年度三年級同學填寫,表單每人僅可填寫乙次,請注意!!
        
 
八、本次不需要繳交成績單,由教務處協助提供成績總表,惟請注意成績輸入錯誤該學期(學年
        課)或該科(學期課)以0分計算。
 
九、分發名單預計於11月20日中午12點整公告系網(同一個公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