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學位論文考試,須依校定時程辦理(本校行事曆),每學期系網會公告申請時程,請同學務必自行留意每學期申請學位論文考試時間,逾時不候!

 

一、申請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務必先行確認以下事項是否完成

1.畢業學分

2.全球競爭力檢定認證

3.口試旁聽場次要求

4.研討會發表學術文章學術刊物學術文章

若申請學位論文考試時上述要件有一項未達成者,須繳交切結書,至遲於學位論文考試舉行日前達成,尚未達成者不得舉行學位論文考試。

 

二、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相關流程

STEP 1:於學生專區 線上申請 (須依校定時程辦理)

申請流程:請至「學生專區」→「申請/報名作業」→「學位論文考試申請」

★須已通過系所研撰計畫審查程序,並已依規向教務處提報研撰計畫書者,始符合申請資格★

 

STEP 2:填寫當年度申請碩士學位論文考試之GOOGLE表單

為利系上聯繫同學學位論文考試相關須知,請本系研究生填寫「當年度申請碩士學位論文考試」GOOGLE表單,以利佈達口試相關事項。

 

STEP 3:須備齊下列相關紙本資料後繳交至系辦公室

1. 學位論文口試申請表

2.口試委員推薦表

3.口試旁聽登記表(須完成認證)

4.研討會發表學術文章,發表證明影本(或請檢附議程及發表文章之全文為證);

   登學術刊物之學術文章證明影本或請檢附期刊封面及刊登文章之全文為證

    務必於學生專區中登載學術論文,以利查核

5.英文門檻切結書(未通過者)

6.法律碩士畢業門檻切結書(未完成者)

 

三、申請學位論文考試後,正式口試前,相關注意事項

1. 學生需與指導教授先行商議「學位論文考試時間」並自行與口試委員聯繫

2. 確定「學位論文考試時間」後請自行向大新館借用教室

3. 舉行學位論文考試(口試日)兩周前繳交相關紙本資料:

    (1)學位論文考試時間登記表

    (2)完成論文比對聲明書

4. 學位論文考試撤銷:

    若未能如期於當學期舉行學位論文考試,請務必依校定時程提出「學位論文考試撤銷申請表」

     提出申請學位論文考試後,未口試又未撤銷,視為一次不通過,兩次不通過即肄業

5. 如有口試委員更換中英文論文題目更動,需繳交對應的紙本申請表單。

6. 系上僅規定「引註格式」須同華岡法粹規定。

     論文本文字數、字體、大小、行距等等均未規定,請自行跟指導教授討論。

7. 書皮顏色淺紫色(不用精裝) ,論文封面格式請依教務處公告版本為準

 

以上相關紙本申請表,請以教務處公告的版本為準

 

若有任何問題請務必跟研究所助教聯繫。

電話:02-2861-0511分機27106

E-mail: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