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學位論文考試,須依校定時程辦理(本校行事曆),每學期系網會公告申請時程,請同學務必自行留意每學期申請學位論文考試時間,逾時不候!
一、申請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前,務必先行確認以下事項是否完成:
1.畢業學分
2.全球競爭力檢定認證
3.口試旁聽場次要求
4.研討會發表學術文章或於學術刊物刊登學術文章
若申請學位論文考試時上述要件有一項未達成者,須繳交切結書,至遲於學位論文考試舉行日前達成,尚未達成者不得舉行學位論文考試。
二、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相關流程
STEP 1:於學生專區 線上申請 (須依校定時程辦理)
申請流程:請至「學生專區」→「申請/報名作業」→「學位論文考試申請」
★須已通過系所研撰計畫審查程序,並已依規向教務處提報研撰計畫書者,始符合申請資格★
STEP 2:填寫當年度申請碩士學位論文考試之GOOGLE表單
為利系上聯繫同學學位論文考試相關須知,請本系研究生填寫「當年度申請碩士學位論文考試」GOOGLE表單,以利佈達口試相關事項。
STEP 3:須備齊下列相關紙本資料後繳交至系辦公室
1. 學位論文口試申請表
2.口試委員推薦表
3.口試旁聽登記表(須完成認證)
4.研討會發表學術文章,發表證明影本(或請檢附議程及發表文章之全文為證);
刊登學術刊物之學術文章,刊登證明影本(或請檢附期刊封面及刊登文章之全文為證)
務必於學生專區中登載學術論文,以利查核
5.英文門檻切結書(未通過者)
6.法律碩士畢業門檻切結書(未完成者)
三、申請學位論文考試後,正式口試前,相關注意事項:
1. 學生需與指導教授先行商議「學位論文考試時間」並自行與口試委員聯繫。
2. 確定「學位論文考試時間」後請自行向大新館借用教室。
3. 舉行學位論文考試(口試日)兩周前繳交相關紙本資料:
(1)學位論文考試時間登記表
(2)完成論文比對聲明書
4. 學位論文考試撤銷:
若未能如期於當學期舉行學位論文考試,請務必依校定時程提出「學位論文考試撤銷申請表」
提出申請學位論文考試後,未口試又未撤銷,視為一次不通過,兩次不通過即肄業
5. 如有口試委員更換、中英文論文題目更動,需繳交對應的紙本申請表單。
6. 系上僅規定「引註格式」須同華岡法粹規定。
論文本文字數、字體、大小、行距等等均未規定,請自行跟指導教授討論。
7. 書皮顏色淺紫色(不用精裝) ,論文封面格式請依教務處公告版本為準。
以上相關紙本申請表,請以教務處公告的版本為準
若有任何問題請務必跟研究所助教聯繫。
電話:02-2861-0511分機27106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