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撰計畫書審查程序,分為博士班及碩士班,二者規範不同,請自行留意:

一、博士班

博士研究生採隨到隨審

請博士班同學詳閱附件說明後辦理 (研撰計畫書審查程序-博士班.pdf )

二、碩士班

1. 碩士班須統一收件,每學期會公告繳交日期,請同學自行留意系網公告,逾時不候。

2.碩士班研撰計畫書通常為5月或11月收受後辦理,請詳見各學期公告。

3.研究計畫書應該問題概念清楚,文獻探討深入、研究方式妥適、掌握資料來源

(1)研撰計畫書送審字數約一萬五千字(不包括參考文獻)

(2)交給所上的研撰計畫書內容依序建議應有:

Ⅰ.前言(背景說明):研究動機、研究目的
Ⅱ.研究方法(架構)
Ⅲ.論文大綱說明(各章節安排及說明)
Ⅳ.預期結果或限制
Ⅴ.參考文獻(近期3-5年內為主)
Ⅵ.研撰計畫時程(甘特表)

4.須填寫 GOOGLE表單以利登記。

5.研撰計畫書採匿名審查制,計畫書內容不得書寫同學人資訊

6.繳交相關紙本資料:

 (1)指導教授同意書:1份

 (2)研撰計畫書:5份

           紙本研撰計畫書其中一份需由指導教授於封面頁上簽章

        (1份經指導教授簽章之研撰計畫書 及 4份研撰計畫書)

7.請將研撰計畫書電子檔EMAIL至法研所信箱(統一信件格式)

收件人: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

主旨:提交xxx-x學期研撰計畫書(姓名OOO)

附檔:PDF (以 學號 姓名 研撰計畫題目) 作為檔案名稱

★研撰計畫書採匿名審查,研撰計畫書的內容及封面均禁止出現學生個資,因此不論紙本或電子檔,請勿有相關註記★

8.審查時間至少一個月,審查結果通過與否,皆會寄信通知。

9.審查結果通過者,方得進行校定繳交研撰計畫書程序。

   校定研撰計畫書繳交時間按各學年度教務處公告時程辦理。

   審查結果通過者,依校定申報研撰計畫書後,需再繳交以下紙本資料,送交教務處備查:

(1)學生專區申報後印表,請指導教授簽章,

(2)學術倫理通過證明

★未通過研究所審查程序者,不得進行校定繳交程序★

若有任何問題,請撥電至 28610511分機27106或

email 至 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